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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矿业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020年09月29日 15:13  点击:[]

关于成立矿业工程学院

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了加强对我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工作体系,切实保障科研实验室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于53日会议决定成立矿业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喜江、张国华

成员:吕一波 肖福坤 李桂春 张鸿波 刘永立  

办公室主任:吕一波

办公室成员:方治海 李青侠 金珠鹏 徐德勇 彭德强 将元男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1、领导、组织、部署矿业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工作。

2、审核、负责矿业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中安全问题整改方案和隐患整改。

3、审定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报告、整改方案等上报材料。

4、制定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目标和任务,检查督办各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矿业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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