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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矿业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暂行)

2024年09月25日 14:48  点击:[]

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黑科大办字【202314号)的相关规定,为严格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矿业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暂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架构

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组:

长:赵喜江  肖福坤

副组长:李        商宇航  鄂俊光

 员:杨    高媚娇      韩天越

   匡治衡  梁洪博  周美娜(教学秘书)

全体班主任          闫梓豪(学生代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办。

办公室主任:杨  明(兼)


二、评选依据

1.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黑财指教【2024180号);

2.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

3.《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黑科大办字【202314号),见附件1。

三、国家奖学金评定具体要求

(一)具体条件

1、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2、学习年限要求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3、成绩要求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补考,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条: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三名;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同年级同专业前三名,但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以内,学生须提交体现综合素质、能力表现、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提交有效实证材料。

(二)名额比例

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人。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申请,1200字以内;基本情况介绍(以第三人称她/他)书写,1500以内并附本人在2023-2024学年内所得各项奖状证书复印件

2.班级初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班主任担任小组组长,依据评选条件申请人的成绩、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评选名单,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基本情况介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奖状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原件备查),按照要求的时间点上报到学工办。

3.学院评选。根据班级上报情况,对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综合审查,采取述职、答辩等形式,确定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六、上交材料相关要求

各班级将申报国家奖学金电子版文件(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5日晚上19点前发送至291104249@qq.com发送邮件时标题命名为:XX班国奖申请(日期)。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材料于9月25日晚上17点-18点,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楼E0717)。


七、监督电话及信箱:

监督电话:88036107 88036108

电子信箱:741966121@qq.com


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矿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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