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团的组织工作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职能。
学校共青团组织的职能,是全团的整体职能在学校工作中的表现。它同样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教育青年学生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完善,走向成熟的职能。要在青年学生的社会化过程中,给以必要的引导和帮助。以多种方式、积极、诚挚、有效地帮助学生,在理想、人生观、个性发展等各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二是在维护党和人民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具体利益职能。要承担起反映学生的呼声,满足学生正当要求,维护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给予大力的帮助,承担起服务化职责。这是增加团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三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职能。确认团组织参与民主管理的职能;这是当前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学校团组织作为学生具体利益的代表,应该在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占有位置。学校团组织的参与职能是代表和维护职能的延伸,是增强团组织群众化的表现。
2、共青团的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3、共青团的基本任务
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
4、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青年加入共表团以后,团的组织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对其言论和行动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所规定的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团员的义务是团员对团的组织和革命事业应尽的责任,全体团员都要无一例外地认真履行,只有全体团员都有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才能保证团的组织有旺盛的战斗力,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员的权利是团员在团内发挥作用,完成党和团组织交给予的任务,同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的政治权利。只有全体团员都无一例外地平等享有团员的权利,才能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主动精神,活跃团的生活,在团内形成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局面。按照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要教育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要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发挥模范作用;努力健全和发展团的生活,保持团的先进性;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团的工作任务。
5、团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关系
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团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团员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都必须服从于共青团当前的工作任务和最终奋斗目标。在共青团内,不应该有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团员,这是因为如果团员在团内不享受应有的权利,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团员的义务要求团员要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但是如果团员不享受揭发控告的权利,这种斗争就很难开展。在共青团内,也绝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特殊团员”。这是因为只享受不履行义务,只能使这“特殊团员”丧失自己的权利。例如,团员有被选举权,但如果这个团员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就会失去大家对他的信任,尽管他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他。因此,团员要想很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必须正确地运用自己的权利,同时,团员要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严格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6、团员为什么必须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
团章明确规定,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这就清楚地说明团组织不是一般的群众组织。要保证全团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贯彻执行,保证团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就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团的纪律,是广大团员意志和要求的集中体现,是建立在团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上的。因此,每个共青团都应该自觉地严格遵守团的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和我国政治生活的起码要求。因此,每个共青团员都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勇于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共青团要发扬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先锋。要以共产主义精神为指导,先人后己、宽以待人,尊老爱幼,关心集体。反对一切违反共产主义道德的行为。共青团员要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各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这是共青团员的职责。